河北省的中医师承政策主要体现在《河北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细则》以及《河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中,其部分关键内容介绍如下:
《河北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细则》
师承人员申请出师考核条件: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并在医疗机构中连续跟师学习满 3 年。
指导老师要求:具备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等)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 15 年以上,或具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有丰富临床经验和独特专长;临床带教时间平均每周不少于 3 天,同时带徒最多 4 名。
师承关系确立:师承人员与指导老师签订《河北省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并经公证机构公证,跟师时间自公证日至出师考核申请报名结束日计算。
学习学时规定:3 年跟师学习应不少于 1500 学时,若有中断需补齐学时才能申请出师考核。
《河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
师承人员申请考核条件:需在本省医疗机构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 5 年,对某些病证诊疗方法独特、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还需至少 2 名非指导老师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指导老师要求:需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 15 年以上或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时带徒不超 4 名。
推荐医师要求:应是主要执业机构在被推荐者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市且注册满 1 年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国医大师、院士、全国名中医不受执业地点限制。每人每年推荐不超 4 人。
师承关系确立:师承人员要和指导老师签订《河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师承关系合同书》,并经公证机构公证。公证后 30 日内,需前往指导老师主要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