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师承教育是传统医学传承和发展的重要方式,其具体方式主要体现在师徒关系建立、学习内容与方法、考核与评价等方面。
学习内容与方法
理论学习:指导老师会指导继承人加强中医药经典理论学习,传授中医药理论、学术观点等,指定专业学习书籍,如《黄帝内经》《伤寒杂病论》《金匮要略》等经典著作。同时,根据继承人的专业能力和资质水平确定学习期限,原则上不少于 1 年,平均每月带教时间不少于 8 个半天。
实践学习:继承人要跟随指导老师进行临床实践或中药实践,学习实践经验与专业技能,如中医诊断技巧、辨证论治方法、中药炮制工艺、鉴定方法等。继承人需定期跟师实践,撰写跟师笔记、读书心得、典型医案等师承学习记录,以学习掌握指导老师的学术观点和实践经验。
师徒关系建立
双向选择:指导老师与继承人通过双向自愿选择来确立师承关系。指导老师应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具备较高的中医药学术水平、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相对独特的技术技能,在岗从事中医临床、中药实践工作,身体健康,且具备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或累计从事中医临床工作 15 年以上等条件之一。继承人应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有志于学习、传承、发展中医药,需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或具有实践工作经验的中药专业技术人员等条件。
签订协议:双方确立关系后,需签订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协议》,明确师承学习时间、内容、双方职责及预期成效,并报指导老师所在单位同意并备案,师承时间自备案之日算起。
考核与评价
出师考核:继承人师承期满,征得指导老师同意并签署出师意见后,可向管理单位申请出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跟师学习任务完成情况、指导老师学术观点和实践经验掌握情况以及中医药经典理论水平提升情况。管理单位组织开展出师考核,考核结果在本单位予以公示,通过考核者可获得相应的出师证书。
激励机制:参加师承教育的情况会与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绩效工资等挂钩。表现优异的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在申报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各级名中医评选表彰时会得到优先支持,以充分调动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师承教育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