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5 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4〕7 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23〕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 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2024 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 “艺术学” 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 年)》中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专科专业 “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 下设各专业和 “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 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专业分为两类:一类是不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 ,包括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一类是可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 ,包括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等,有关高校也可根据人才培养实际对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不作要求。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名。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其报名办法与普通类考生相同。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高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以及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一种特殊形式,以下简称戏曲类省际联考)三种形式。
省统考的报名工作由全省统一组织,与高考报名同步进行。校考的报名由招生高校负责,考生根据招生高校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完成报名手续。戏曲类省际联考的报名工作由组考高校组织,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选择 “戏曲类省际联考”,高考报名结束后按照组考高校要求完成戏曲类省际联考的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2025 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行 “3+1+2” 模式,包括语文、数学、外语 3 门高考统考科目以及 3 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6 门,考生首先在物理、历史 2 门科目中选择 1 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 4 门科目中选择 2 门。
高考总分值为 750 分。语文、数学、外语 3 门科目以每门 150 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 30 分。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 100 分,其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综合素质评价围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等六个方面进行写实记录,建立个人档案。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将以统一格式提供给高校。